让我们先来看看下面两则新闻:
http://news.bbc.co.uk/2/hi/technology/7094764.stm
6名少年荷兰少年骗取其他用户的密码,然后进入Habbo Hotel中,把受害者的家具搬到自己的“房间”里,这些家具是受害者花了大约4000欧元购买的。因此警察对为首的一名17岁少年进行了指控,对其他5名15岁的少年也进行了聆讯。
http://www.virtualworldsnews.com/2008/10/netherlands-hand-out-sentence-for-virtual-goods-theft-holds-them-as-real-goods.html
2名荷兰的年轻人采用威胁的手段迫使另1名年轻人交出Runescape中的道具,因为根据荷兰法律,虚拟物品也是物品,法院判决这2名年轻人进行社区服务。
在这两条新闻中,虚拟世界中的物品被定义为有现实价值的物品,因此对此的偷盗和抢劫行为触犯了现实中的法律。
中国近期也出台了一项新的法规,“虚拟货币交易个税”这个词一下热了起来,看看网上的评论,总体来说赞成的声音少,质疑的声音多。且不说这个法规是否能够切实执行起来,也暂且忽略技术和成本的因素,我们倒应该好好讨论一下一个必要的前提,那就是:虚拟物品和货币,是否属于受保护的财产。
如果没有这个前提,那么后续的好多问题都会变得含混不清,难以界定。在荷兰的这两个例子中,我们可以充分看到这个前提的重要性。
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到,单独为虚拟世界立法是不可能,唯一的可能是用现实世界中的法律去规范虚拟世界中的行为,那么,就必须用现实的手段去给虚拟世界下个定义,让虚拟世界中的方方面面,可以与现实法律条文对应起来,这样,无论是今后执法还是征税,都有了切实可行的依据。
其实我们也不难看到,虚拟世界已经由最初的“无法无天”,开始向“遵纪守法”过渡了,比如第二人生中就整顿了跟赌博有关的内容。虚拟世界终究是由现实世界中的人来使用,现实人的行为决定着虚拟人的表现,随着虚拟世界的发展,人们的生活、娱乐、工作等将更多地依赖于虚拟世界,这个时候,现实中的法律只需在某些条文上把适用范围推广到虚拟世界既可。
假如在推出新法规之前,能够先夯实法律基础,承认虚拟物品和货币的合法性及其价值,那么象征税这样的后续的工作就会顺利地推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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